今年以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州民政系统上上下下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克难奋进、再接再厉、精益求精,民政工作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成效显著。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去年的工作在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持续保持优秀等次,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持续考评为优秀,全州民政工作得到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也深受彝州领导干部和老百姓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楚雄州民政局工作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成效显著具体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模范机关建设、“清廉楚雄”建设十大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凝心铸魂、强基固本、典型引领等工程,坚定不移推动全州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牢坚守意识形态安全底线。
二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全力落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适度扩大低保、临时救助覆盖范围,及时向各县市下达2023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4.84亿元,确保及时救助、精准保障。今年7月起,全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728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6038元/人·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947元/人·月。截至6月,全州纳入城乡低保保障11.48万人,累计支出低保金2.03亿元;全州纳入城乡特困供养9161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5700.1万元。1—6月,临时救助11956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268.93万元。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受理民政社会救助事项4980件,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持续巩固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加强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动态预警监测,全州共有57937名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纳入城乡低保范围,2363名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全州共排查走访特殊困难群众31911户,通过排查,累计救助帮扶30318人。
三是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印发《楚雄州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楚雄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31项。争取中央、省、州养老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3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项目3个、补助资金1.38亿元。县级老年养护院和新建、改扩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等项目落地建设;持续开展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使用情况清理核查,2018年以来全州新建51个住宅小区均规划有养老服务设施,建成18个、配建面积6437.51平方米,已完成移交工作。建立健全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定期对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探视与帮扶服务。县级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实现全覆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103个乡镇改造和新建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89个,覆盖率达86.4%;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设施288个,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公建民营步伐加快,跨区域集中供养成效明显;持续开展“康养云师傅”养老护理员持证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持证培训;累计建成老年幸福食堂17个,为高龄、孤寡、独居、残疾等社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17.2万人次。今年1—6月,累计为80—100岁老年人发放保健补助和长寿津贴1559万元;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消防、食品、运营等安全管理,确保机构和入住老年人安全。
四是着力提升服务能力,社会事务服务质效不断提升。持续深化殡葬改革,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支持,加快补齐殡仪服务设施短板,共争取中央、省、州殡葬服务设施项目资金3618万元,其中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5个、到位资金2876万元,持续深入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等专项整治,殡葬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大姚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平稳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火葬区火化率和骨灰入公墓安葬率持续保持100%;抓实清明节祭扫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连续15年无安全责任事故。积极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强化信息比对、精准发放,1—6月,全州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5.79万人、发放补贴资金2691.96万元。州民政精神障碍患者保护中心挂牌成立,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效果明显,全州共开展救助950人次。扎实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州内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巩固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成果。
五是着力健全体制机制,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体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州、县、乡镇三级全覆盖;定期召开全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不断完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规则,强化统筹协调,细化明确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六大保护”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增强部门间协调联动,深入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网络空间治理等专项督导检查,充分整合阵地、队伍和活动资源,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持续推进落实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实现全覆盖;今年7月起,全州集中养育儿童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2000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儿童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1340元/人·月。670名特困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519.50万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州儿童福利院纳入集中供养儿童46人,孤弃儿童养育质量持续提升。
六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试点示范创新,持续推进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实验试点,有序推进7个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实效。稳妥审慎、严格规范做好行政区划工作,持续跟进做好楚雄市撤销鹿城镇、东瓜镇设立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报批;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全面深化推进依法管界治界和平安边界建设。
七是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政治引领,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州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创新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聚焦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全州社工机构县乡两级实现全覆盖,实施完成6个县市政府驻地的6个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点招聘社工人才14人;争取省州资金185万元,持续推进社工站建设和社工队伍建设。州县慈善会实现全覆盖。全州有志愿服务组织4467个,登记注册志愿者32.8万人,累计服务28332人次。加强福利彩票市场规范管理,1—6月,全州销售福利彩票 1.66 亿元,同比增长28.21 %,筹集福彩公益金5435.39万元。
八是强化底线思维,统筹推进民政事业安全发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案为戒,警钟常鸣,增强“时时放心不下、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扛稳扛牢安全发展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全州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防汛减灾、食品安全、道路交通等安全监管,牢牢守住了民政安全生产底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完善防控措施,持续抓实抓细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了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杨德祥 刘开贵)
来源:云南楚雄州民政局